峰峰矿区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和省、市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落实“四早”要求,筑牢防疫屏障,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结合周边县(市、区)疫情形势,全区疫情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
一、有序恢复区域内外交通秩序
1.自5月17日零时起,恢复我区与市内和其他县域间正常交通秩序。进入区内人员需验看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证明,无异常即可正常通行。省干道各交通卡口、高速卡口继续实行现行管制措施。
2. 自5月18日零时起,恢复区内火车站和汽车客运站运营,区内各公交线路正常运营,恢复开通峰峰到邯郸及相关县(市、区)的城乡客运班线。
二、严格外来人员排查管理
1.提醒劝导拟来峰返峰人员和峰峰在外人员,非必要暂不来峰。如确需来峰要严格履行有关程序,由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逐人建立台账,及时了解来返峰意向和动态,明确包联人员,确保掌握底数,落实防控措施。
2.所有来返峰人员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预约。未履行报备程序直接来返峰、无法研判其风险的,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峰管控,实行集中隔离,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3.所有来返峰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即进行核酸检测并赋弹窗提示。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确有特殊情况需来返峰的,加做抗原检测。来返峰24小时后48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健康码弹窗提示。
4.对中高风险地区、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和其他重点地区来返峰人员,由相关责任单位专人负责,点对点转运并集中隔离。
三、倡导良好卫生健康生活习惯
请广大居民朋友增强防范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政策,不聚集、不扎堆,主动配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信息登记等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多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