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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国内疫情尚未解除,海外疫情还在蔓延,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9日24时前,本人或单位、亲属须主动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主动报告衢州涉境外人员情况(包括华侨、华人、留学生、旅游、商务、探亲、务工人员等)。
不如实按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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