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关于建立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第117号通告)
当前,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办法
1.提供“从有疫情发生县(市、区)来返三门未报告人员,日常健康监测人员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经确认核实后,奖励200元。
2.提供“密切接触人员”线索且未纳入管控范围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2000元。
3.提供“密接以外的应集中隔离未隔离人员”线索且未纳入管控范围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1000元。
4.提供“未严格落实居家健康观察(居家隔离)有关规定,离开住所,与他人接触的人员”线索,经确认核实后,奖励500元。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拨打县防疫指挥部举报电话83380123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时需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或工作单位、住所地址等详细情况。
三、有关说明
1.举报人反映的线索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恶意举报一经查实,从严打击。
2.受理后的举报线索反馈至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且相关人员情况未在县防疫指挥部或职能部门已掌握范围内的,根据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3.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一人向多部门举报同一对象的,不重复给予奖励。
4.对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终止期限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通知。
希望广大市民继续保持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自我防护,少出门、少聚集,并肩战“疫”,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