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43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如下:
1.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
2.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3.疫情发生地所在市(直辖市为区)来(返)台州人员,来(返)台州前要通过“台州防疫自主申报”小程序申报,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抵达台州后须向当地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宾馆)报告,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及时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4.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控跨省会议、培训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5.旅游景区、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棋牌室、麻将房、KTV、网吧、足浴店等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健康码非“绿码”禁止入内,行程卡带星号“*”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如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从严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测温、亮码、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7.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应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8.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9.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并主动告知近14天内旅居史和接触史,前往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