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以来,有永康市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有石柱镇旅居史的人员执行“14+7”管控措施,其余人员执行“2+14”管控措施。
二、对2021年12月24日以来有金东区岭下镇旅居史的人员,2022年1月1日以来有金华开发区金谷创业园、金职院、苏孟乡溪口下村、西关街道董宅社区上坞自然村、三江街道项宅社区全村自然村、秋滨街道张坞垅社区旅居史的人员,倡导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加强日常自我健康监测,14天内不去人员聚集场所。
三、鉴于全县市民行程卡带金华市*号,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医疗机构、交通枢纽、宾馆酒店、出租车(网约车)司机等,在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时,应对行程卡带金华市*号的人员认真进行甄别,有2022年1月1日以来永康市旅居史的,立即报告查验点所在村(社区),由村(社区)分类处置,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无2022年1月1日以来永康市旅居史的,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其他金华市外的来(返)武人员行程卡带*号按原政策执行。
四、暂时关停网吧、KTV、酒吧、棋牌室、麻将馆、游戏厅、桌游室、密室逃脱、SPA馆、艾灸馆、洗浴、足浴场所、游泳馆等室内密闭休闲场所。商场、超市暂不举办线下促销、展销活动。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暂停探视人员进出。各级各类学校要实行半封闭式管理,暂停所有非必要探访。
五、全县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50%。餐饮场所要提倡打包、减少堂食,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在核验备案记录基础上,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上述场所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相关场所首次违反规定的,责令立即整改;第二次违反规定的,约谈相关负责人;第三次违反规定的,实行停业整顿。
六、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七、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确需举办的线下会议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由举办单位向主管部门报备审批。50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承接的酒店、宾馆向属地报备,未经报备审批的会议活动一律不得承接。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降低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
八、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对有可疑症状人员要主动登记,劝导其前往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