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10:00至24:00,婺城区在区域核酸检测时新增6例初筛阳性人员。现将该6名人员的主要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感染者2:傅某某
4月10日,待在家中,曾去虹路菜市场。
4月11日,在家中。
4月12日,8:09-8:56虹路菜市场,返回家中。
4月13日,7:40虹路菜市场,8:49返回家中。
4月14日,7:40虹路菜市场,早上8点多虹路卫生院。
4月15日,在家未出村,16时到楼家村上做核酸。
感染者3:郑某某
4月10日,6:10-7:40白龙桥市场,8:00返家,14:20-16:20在地里干活,16:44白龙桥镇虹路村长安路9号购买农资。
4月11日-13日,6:30-7:30白龙桥菜市场,7:30之后在家中附近活动。
4月14日,8:00-9:00自觉全身关节疼痛、咽痛,无发热,在家休息。
4月15日,上午在家休息,16:00去村大礼堂做核酸检测。
感染者4:郭某某
4月10日,17:10-17:16白龙桥叶店菜市场。
4月11日,11:10择住邻卫生室购买消炎药。
4月12日,9:47-9:54虹星村菜市场购物,10:02到宾虹路农资店购物。
4月13日,17:49宾虹小区门口老百姓药店、喜宝母婴店。
4月14日,9:45-9:50到虹星村菜市场,9:56虹星村虹星路2号超市购物后回家未外出。
4月15日,7:00到金华市第十中学门口,8:00到婺城区人民医院就诊,10:55至婺城区某言副食品店购物。15:00在联丰村核酸检测点采样。
4月16日,核酸检测阳性送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5:韩某某
4月10日,上午到巨龙管业、白龙桥镇怡红路16号,11:30回家后未外出。
4月11日,9点出门到金华庆梦建材有限公司,10点左右返回家中;下午13时再次前往金华庆梦建材有限公司,14点后回家未外出。
4月12日,7点到金华庆梦建材有限公司,时长约1小时,此后到十二局废品收购站,中饭前回家。
4月13日,10:00至12:00在白龙桥怡红路16号。
4月14日,6:30左右去白龙桥镇联丰村煤气店。9:00左右到金华润轻松食品有限公司,10:00左右到十二局附近废品站,自述两人都戴口罩。
4月15日,15:30左右做核酸,其余时间未外出。
感染者6:徐某某
4月10-11日行程类似,8:00-13:00 两次到白龙桥面店,其余时间在家。
4月12日,5:00到白龙桥菜市场(白龙桥综合市场)买菜,之后回家,7:20-7:40到村口牌楼送孙女上校车,8:00后行程与前相同。其余行程同前。
4月13日、14日、15日7点后行程与12日相同。下午到朋友家,15:00左右到王路荡牌楼做核酸,16:50到学校虹路小学门口其余时间在家(自述),晚上在家被管控后未外出。
感染者7:韩某某
4月10日,在家休息未出门。
4月11日-15日,大致行程一致,7:40在330国道边买早点,到虹路小学门口,后去公司上班,中午到巨龙管业吃饭,后回公司上班,17:00下班后去接小女儿回家,18:30自驾车到金华十中接大女儿。
4月14日,8:40到开创电气找朋友,15点左右自驾公司车到白龙桥奥翔印刷厂后回公司。
4月15日,8:43到沈村高速路口做核酸检测,后去虹路菜场、虹星超市,药店买药后就回家。后面行程与往日相同,直到核酸阳性直接送往定点医院。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近接受核酸检测;配合做好流调和管理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
婺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220802。
婺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