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区域食品安全的潜在风险源。我市本轮三年行动计划,将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总体要求,巩固近年来我市名特优小作坊创建成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市小作坊登记建档全覆盖,准入登记全程电子化;日常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产加工行为持续合规,环境卫生更优、产业发展更规范,进一步提升食品小作坊的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工作任务
1、完善小作坊登记建档工作
要精准掌握辖区小作坊的动态变化,对不属于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负面清单”的,一律予以依法登记并建立监管档案,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全程电子化。
2、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要督促小作坊业主切实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指导和督促小作坊按照《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DB33/3009-2018)规定进行生产加工,严格落实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产品包装和贮存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生产设施设备、生产加工过程管理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3、强化小作坊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糕点、白酒和肉制品为重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小作坊食品的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小作坊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掺假掺杂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4、实施生产加工现场“5S”管理
推动实施以“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为主要内容的“5S”现场管理模式,督促指导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5S”现场管理评价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造提升,对小作坊生产加工流程进行优化和再造,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卫生习惯。鼓励其他食品小作坊和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对生产加工现场实施“5S”管理。
5、实施名特优食品作坊动态调整
为督促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持续符合创建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复评,对复评不合格的应当予以退出并报市局备案,市局将组织抽查。各地可因地制宜,按照“有进有出”的原则对辖区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企业进行动态调整。
6、推动小作坊转型升级
各地要强化监管服务,加强帮扶指导,按照“一坊一策”的要求,制定不同类别食品作坊的现场管理规范,促进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名特优食品作坊改善生产条件,改进设备工艺,提升管理水平,向食品生产企业转型;推动小作坊生产加工园区或集聚区建设,建立规范化的原料采购验收、生产加工过程控制、食品贮存运输、产品出厂检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配套设施,推进生产加工的规模化和规范化,小作坊食品的优质化和品牌化,逐步引导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变。
2020年重点任务
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的摸排,全面完成登记建档工作,实现登记建档全覆盖。
推动67家已创建的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实施“5S”管理。
完成2018年名特优食品作坊的复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