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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4号)
关于做好宁波市镇海区来区返区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鉴于12月6日,宁波市镇海区报告3例本土新冠阳性病例。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严防新冠病毒输入我区,切实保障我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11月22日以来有宁波市镇海区旅居史的来区返区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社区(村居)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到我区综合核酸采样点维也纳酒店(星海街道滨海一道1678号)接受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社区(村)要立即对上述地区来区返区人员开展摸排登记,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措施。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上述地区情况,并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上述地区来区返区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三、来区返区人员在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要主动向社区报告。
四、符合条件的市民应尽快全程接种疫苗和加强免疫,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五、广大市民要正确做好个人防护,少聚集、不扎堆,保持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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