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类场所和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
近期,我省宁波、绍兴、杭州三地相继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在继续执行“十个一律”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类场所和活动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管理文娱活动
暂时关停棋牌室、酒吧、网吧、浴室、KTV、麻将房、桌游室、电子游戏室、游泳馆、台球室、歌舞厅、足浴店、室内景点等密闭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宗教、民间信仰聚集性活动。
室外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0%;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馆、电影院、文体设施、旅游景点、医疗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一律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温州防疫码)、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人员进出。幼儿园、中小学校、托育机构、临时周转房实行半封闭式管理,落实防疫措施,暂停所有非必要探访。
三、进一步严格守牢防疫“小门”
所有小区、楼栋、门栋在保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应临时性围合或设置警戒线(不得简单采取硬隔离封堵),并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温州防疫码)、戴口罩”。
四、进一步严格控制活动举办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尽量不举办100人以上人员聚集性活动,50人以上会议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属地街道审批,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并向所在街道、村(社区)报告。
五、进一步严格控制聚餐规模
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亮码(温州防疫码)、现场测温等措施,并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个人须向属地街道、村(社区)报备。饭店、餐馆堂食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六、进一步加强“哨点”作用
除定点发热门诊外,各类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不具备发热病人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全区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品,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前来购药的市民,要主动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落实登记信息和报告制。如有违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进一步加强人员跨省和出行
近期市民非必要不出市,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出行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
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1日
关于从严落实“十个一律”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号)
我省宁波、绍兴、杭州等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当前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决定在全区范围实施“十个一律”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层单元一律严查严管
在全区范围内迅速开展“洗楼式”大起底、大排查,对11月22日后宁波,12月1日后杭州、绍兴等地来龙返龙人员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龙返龙人员进行“洗楼式”逐户“敲门”排摸,核验“温州防疫码”,查验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重点地区来龙返龙人员一律自主申报
凡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来龙返龙人员,一律立即自主向属地街道、社区(村居)报备或登录申报系统主动申报(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的,列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居家健康观察人员一律从严管理
严格落实居家健康观察人员管控,不能离开住所,如遇就医或核酸检测实施闭环转运。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因主观原因造成异动脱管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对监管责任人倒查追责。
四、非必要一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
近期市民非必要不出市,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出行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
五、公共场所一律严管严控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和机场、客运车站、S1线等交通枢纽,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措施。严控酒店等各类餐饮场所就餐人数,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承载量的70%,大厅桌位间距不小于1米。
六、重点场所一律暂停开放
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桌游室、网吧一律暂停营业;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一律暂时关闭,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一律暂停。养老机构、托育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落实防疫措施,暂停所有非必要探访。
七、人员聚集活动和会议原则上一律暂缓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近期原则上不举办1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100人以内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严格审批,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参加。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并向所在街道报告,严格控制操办规模。
八、医疗机构、药店一律落实哨点责任
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如有违反,一律关停。全区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对购买抗病毒、抗菌等药品的人员,一律严格实施实名登记、信息报告制度,劝导其至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如有违反,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广大市民一律做好个人防护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一律积极主动接种全程新冠疫苗和第三剂加强疫苗,尤其3-11岁儿童和60岁以上人群要积极接种疫苗,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十、“四方责任”一律落实
属地街道和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经营主体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倒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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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各街道防疫电话一览表
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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