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绍兴来龙返龙人员进行核酸筛查的通告
鉴于当前省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现决定于12月16日对绍兴市来龙返龙人员进行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检测对象
12月1日以来有绍兴市旅居史的来龙返龙人员。
二、采样时间和地点
请按照属地社区的通知安排,分时段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具体采样点附后)。
三、注意事项
1.请相关对象积极配合,尚未申报的人员请登录申报系统(微信扫下方二维码)申报。
申报系统二维码
2.为保证核酸筛查有序进行,对相关对象健康码暂赋黄码,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予以恢复绿码。
3.请相关对象携带智能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核酸采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4.请相关对象不要乘坐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在采样现场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安全有序完成采样工作。
5.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地点 | 地址 |
东瓯大酒店 | 纺织三街28号 |
维也纳宾馆 | 西城路538号 |
体育馆方舱检测点 | 龙港市体育馆 |
东城社区卫生室 | 人民路1243号 |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近期我省宁波、绍兴和杭州三市相继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病毒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是我市自武汉疫情以来所面临的最严峻考验。为坚决防范疫情扩散传播和外溢,以最短时间打赢这场遭遇战、阻击战,现将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告如下:
一、严防人员聚集
(一)严格管理聚会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少摆宴席。即日起,一律不得承(举)办5桌以上宴席、聚会,每桌不得超过10人。社区宴席、聚会参照执行。
(二)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
(三)严格管理文娱活动。娱乐场所、影剧院、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足浴、游泳馆、桌游室、网吧继续暂停营业;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一律暂停,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纳入管理的临时活动点继续关闭。以上场所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严格重点场所管理。从严从紧抓实“一老一小”场所管理。养老院要实施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人员进入及活动。学校要强化校园的封闭管理,切实加强“家门到校门”全过程把控,严把校门入口关,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因基建维修、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校外人员,需严格执行入校人员校长审批制度,并实名登记、查验“温州防疫码”,经测温合格、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二、严格出行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加强出差审批和因私出行管理,提倡非必要不出市。即日起全市旅行社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省内全域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恢复跨省旅游经营活动。无中高风险地区设区市人员需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要落实好全程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旅途感染风险。
三、严密疫情监测
扩大疫情监测范围和覆盖面,加大对重点人员、环境和物品的核酸监测力度。对学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核酸检测。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规范做好流行病学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留观、核酸检测、报告和交接转诊等工作,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四、强化个人防护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一律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尽快到龙港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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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严从紧执行“十条一律”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地多点散发态势,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全力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从严从紧执行“十条一律”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龙返龙人员一律执行14天集中隔离+7天日常健康观察。凡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来龙返龙人员,应在抵达龙港后1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如隐瞒不报的,列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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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家健康观察人员一律从严管控,严格执行“一人一户”要求,因主观原因造成异动脱管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对监管责任人倒查追责。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一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出行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返龙后一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馆、文体设施、旅游景点、医疗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和空间密闭公共场所,一律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温州防疫码”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处理。
五、酒店旅馆接待旅客时一律严格做好信息登记、查验温州防疫码,一旦发现未落实相关措施的,一律从严处理。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并向所在社区报告,严格控制人员规模。
六、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托育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落实防疫措施,暂停所有非必要探访。娱乐场所、影剧院、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足浴、游泳馆、桌游室、网吧一律暂停营业;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一律暂停,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纳入管理的临时活动点暂时关闭。以上场所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七、强化聚集活动管理,近期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如确需举办的,一律严格审批,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参加。
八、个体诊所、社区卫生室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店一律禁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对购买抗病毒、抗菌等药品的人员一律严格实施实名登记、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病人,应立即拨打120,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如有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强化个人防护,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一律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尽快到龙港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各社区、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倒查追责。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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