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
(二)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陕西“个人电子识别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西安市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笔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禁止进入考点。
(四)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五)应聘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须一并打印健康承诺书,认真阅读并签署,于考试当天携带至考场。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请应聘人员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七)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八)所有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29-88416622转3621或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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