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州疫情防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向好,但周边省区疫情仍在发展变化,全州外防输入压力仍然较大。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车辆流动管理。继续坚持非必要不来(返)州、非必要不离州,特别是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出州出县(市)一律报“一把手”审批。全州各地区之间继续实行交通管控,除防疫应急、执勤执法、民生物资、生产原料、建筑材料等“保通保畅”运输车辆经严格查验有序流动外,其他社会车辆继续实施交通管控。公交车、出租车司乘人员一律规范佩戴口罩,乘客扫“乘车码”、使用电子支付。确有紧急就医、吊唁殡葬等特殊情况出州来(返)州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时向社区报备,自觉遵守防疫规定。
二、强化各类人群分级分类管控。重点关注西藏、新疆、海南、甘肃临夏、四川成都等地区来(返)州人员,对所有西藏进青过州车辆(含省外过境、本省返回和游客自驾车辆)严格实行固定入口进州、固定线路通行、固定服务区修整、固定出口落地、固定目的地到达管理,对有意逃避者依法严肃处理;所有西藏进青过境车辆要“点对点”到达目的地,不准驶入州内城镇、不准停靠专用服务区以外其他服务区,不准中途上下乘客,严格闭环管理。7日内有省内外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州返州后,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省内外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州返州后,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省内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州返州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健康监测。来自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7日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的来州返州人员,参照中高风险区来州返州人员政策执行。
三、突出铁路系统和沿线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地方和铁路系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联合督导检查和问题整改,落实铁路沿线站点每日核酸检测和工作区生活区消毒消杀、环境采样监测,强化对司乘人员和车站工作人员个人防护、闭环管理,加强对车体外部、车内空调过滤装置、卫生清洗消杀工作,推动铁路系统疫情防控全面提级管理,坚决堵塞铁路系统传播风险。
四、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和“落地即检”制度。所有来返州人员抵州前需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由各县(市、行委)进行严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来州返州。“两站一场”、省际交通隘口服务点、宾馆酒店和村(社区)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报备审核工作,做到应报尽报、不漏一人;同时,落实核酸采样点测温、现场扫双码及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对所有来返人员抵州后完成“落地即检”,严防风险人员失控漏管。
五、加强人员排查管控。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出入口24小时值班值守,本村(小区)和非本村(小区)村民(居民)进入村(小区)一律戴口罩、测温、查验双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特别要做好省(州)际间便道小路管控,防止通过省(州)际小路造成疫情输入。继续加强重点人员全面排查,对省内外疫情发生地来(返)州人员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上门核酸采样等管控措施。各地区加油(气)站、洗车点一定要做好防控,防止成为新的传染源。
六、强化核酸检测防控预警。严格落实全员“3天1检”和重点人群“每天1检”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集中隔离点、定点救治医院、普通医疗机构、防控一线、闭环酒店等工作人员,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饰、交通运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油(气)站、洗车点等环境密集、接触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严格按照属地核酸检测要求,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售点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对可疑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社区。
七、保障物流畅通和企业生产经营。各地区要全力保障应急、执勤、执法、民生、生产、重点物资、公共服务车辆经严格查验后有序流动。邮政快递行业坚决落实“先消杀、后派送”措施,强化人员车辆、快件包裹消杀,确保寄递渠道安全通畅。各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州内生产运行企业生产要素的保障供应,确保工地不停工、企业不停产,重点企业、重大设施、重大项目正常运转。
八、强化重点行业和场所防控。工业园区、厂矿企业、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企业员工、建筑工人及车辆严格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最小网格化等措施。每日上岗前查验员工“两码一证”,组织从业人员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建立健康监测台账。批发企业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便利店等民生公共服务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双码和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各类培训机构继续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单位仍实行封闭管理。
九、持续做好密闭密集场所和聚集性活动防控。坚持“先必须后其他、先物质后精神”的原则,审慎稳妥有序放开社会服务业,对洗浴场所、足浴、养生馆、室内景区景点、室内文化体育健身场所、电影院、网吧、歌舞厅(KTV)、宗教场所等空间密闭、人员密集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国庆假期及前后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倡导“丧事简办、喜事缓办、宴会不办”,有效降低人员聚集风险。各室外旅游景点、公园、体育健身场所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措施,接待量根据防疫实际需求调节制定。加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管理,继续暂停经营团队旅游业务。
十、认真积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广大群众要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错峰取餐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要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省、州相关防疫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鼓励各族群众对发现有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等行为的,向所在地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举报。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