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宁波象山失业补助金办理地点(附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分中心(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天安路926号)综合服务区3-9号窗口
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发放标准
①失业保险金期满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失业保险金的30%;目前宁波市为547元/月;
②累计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享受失业保险金的20%。目前宁波市为365元/月。
领取时间
失业补助金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
发放时间
当月24日(含)前审核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待遇。当月24日后审核通过的,次月开始享受待遇。首次发放时间一般为当月月末或次月月初。遇节假日顺延,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