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6月2日
【离开宿迁】
1.严格限制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也不要去近期有病例报告的地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如果确实有需要要前往这些地区,要在出发前及返宿后均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所在单位报批。
2.高风险岗位闭环管理对象应尽量避免离开本市,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所在单位要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
3.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返回宿迁】
1.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人员建议暂缓来宿返宿,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来宿返宿。
2.所有市外来(返)宿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抵宿后12小时内)等疫情防控举措。近7天内市外来(返)宿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
3、对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和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省内外跨市流动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自由流动;无阴性证明的应在抵宿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仍在我市旅居,在7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
4.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来(返)宿人员(行程码带*),严格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跟踪健康监测,第1、2、3、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除此之外的市外来(返)宿人员,严格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第1、2、3、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5.对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
6.所有市外来(返)宿人员在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人员密集场所,规范佩戴口罩,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7.近期散发病例较多,请市民群众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和当地核酸检测阳性及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情况,抵宿人员防控政策会适时调整。
8.抵宿人员的任何一次核酸检测,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的须及时报告,并规范处置。
9.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的原则,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人员排查、健康监测、健康码及行程码核验、“一米线”、口罩佩戴及场所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并提前向举办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