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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前期受疫情影响,很多订单没有完成,现在加班赶工,可以吗?
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企业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责任,需要紧急加班,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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