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
关于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了更好平衡西安绕城高速公路(以下简称绕城高速)过境交通和城市通行功能,科学精准管控疏解交通流量,便民高效保障民生物资运输,缓解绕城高速交通拥堵,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实际,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我局决定自2022年4月20日起,实行西安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每日7:00至9:30、17:30至20:00
二、限行区域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全段
三、限行载货汽车种类
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车除外),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辆。
四、以下载货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含外埠)的新能源载货汽车。
(二)军警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应急车辆、高速公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
(三)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四)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的应急管理、疫情防控、抢险救灾车辆。
五、其他事项
(一)确有运输需求的涉及生产、生活必需的物资运输载货汽车,应当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通过“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办理“载货汽车临时通行证”。
(二)限行时间内需过境西安的载货汽车,可通过临兴高速、京昆高速、包茂高速、连霍高速、榆蓝高速、沪陕高速等道路绕行。
(三)设置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4日为限行措施政策过渡期,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予以提醒、警告、宣传和纠正;
2022年5月5日起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四)相关载货汽车在遵守本措施的同时,还应遵守
2018年11月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五)西安外环高速南环线段开通后若需调整限行措施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提前发布通告。
(六)因突发事件、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因素需临时调整限行措施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通告。
(七)本通告有效期2年,自2022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