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73号)文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期间,参保人员死亡后,用人单位或相关人员需及时办理医疗保险减员手续,个人账户基金截止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如未及时办理减员手续,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多缴纳的基金不予退还。参保人员死亡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可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或到参保所在地的医保中心窗口办理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
一次性支取条件:参保人员死亡且已办理医保减员手续,医保终止参保。
办理所需材料: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一、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理:
1. 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
2.在切换区域板块,选择淮安市,然后选择具体县区
3.在个人服务板块中,按部门选择淮安市医保局
4.在办理事项中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账户一次性支取
提交完成后,业务人员将会在后台系统中接收到用户的申请信息,业务人员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会在平台发送一条短信,告知申请人员将材料原件通过EMS邮寄至指定地址,收到邮件后工作人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金额汇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二、通过淮安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1.关注“淮安医保”,识别下方二维码或扫码关注
2.实名认证,在界面底部菜单栏点击医保互动-> 个人中心-> 实名认证
3.在界面底部菜单栏点击医保大厅
4.选择参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按提示上传相关附件照片
提交完成后,业务人员将会在后台系统中接收到用户的申请信息,业务人员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通过“淮安医保”微信公众号反馈给申请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