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关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申领工作的通告
全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为有序推进我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全市对优待证申领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我区于2022年4月20日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相关政策可关注掌上蓟州公众号,或就近向乡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蓟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咨询,也可登陆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蓟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了解。
一、优待证种类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优待证为全国统一式样,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二、申领地点
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乡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镇乡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凭本人居住证,申请由户籍地省份发放或者本市发放的优待证。
三、申报材料
(一)退役军人所需材料。
1.身份证;2.户口簿;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所需材料。
1.身份证;2.户口簿;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四、办理方式
按照区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申领优待证需与乡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电话预约,确定办理时间和地点。
预约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申请办理时间安排
我区优待证申领工作自2022年4月20日开始,申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六、政策咨询
优待证申领相关政策可就近向乡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蓟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咨询,也可登陆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蓟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了解。
特此通告。
天津市蓟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