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报备要求:
有外市旅居史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在来金返金前需提前向车辆所属企业或装卸货企业报备,企业在收到报备后应及时主动向所在镇街、开发区或帮办单位报告,个体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应向所在镇街报备,如实告知行程,在进入交通卡口时,应主动出示行程码。
各镇街、开发区、各帮办单位应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务必做到交通卡口有人接、行程有人跟、食宿有人管、离开有人送。司乘人员不再从事运输业务后,必须落实“7+7”“14+7”等管理措施。
对司乘人员未遵守闭环管理措施、企业未落实闭环管理主体责任的,相关部门应依法追究个人和企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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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