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5月20日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流程:
预约入口:江苏省婚姻登记平台
一、阅读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协议并确认
二、选择所属设区市及婚姻登记机关,阅读办理条件、材料等相关内容。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跨区域办理规则请查看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指南)
3.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5.当事人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
6.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7.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8.双方自愿结婚。
9.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10.当事人持有《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禁止性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
2、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办理材料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2、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原件、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4、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原件、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等材料。
5、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6、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住证
1、若双方户籍都不在办理地所在的设区市范围内,至少一方当事人需提供办理地本区县的居住证。
2、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三、选择预约登记时间,查看各时间段剩余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