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2020年2月8日,海州区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进一步排查可能存在的密切接触者,发挥群防群控优势,需寻找除已确定的密切接触者以外的可能密切接触人员。
新增病例1基本情况:患者卞某某,女,52岁,在职职工,现住海州区香江花园。目前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我区已经对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到的该例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其需要调查的活动轨迹如下:
1月26日,22:00去父母家和父母一起吃饭,其余时间居家;
1月27日,0:00回到家中,1:00-5:00,13:00-17:00均在香江花园13号楼邻居私家车库打麻将,其余时间居家;
1月28日-29日, 12:30-17:00均在香江花园11号楼邻居家打牌,本人戴口罩,其他人未戴口罩,其余时间居家;
1月30日,居家。
1月31日, 18:10与丈夫驾车去连云港市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期间戴口罩。发热门诊有3-4人,21:00到家,其余时间居家;
2月1日-5日,居家;
2月6日,9:00与女儿骑车去连云港市中医院脾胃科,2分钟后离开去呼吸科,查CT,11:00回家, 13:30从家里去连云港市中医院,回家途中至金宝农贸市场东门旁康济大药房购买药物,2分钟后离开,至金宝农贸市场保真超市买菜,耗时30分钟,17:00回家,在小区门口测体温;当天晚上被追踪为密切接触者,由孔望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救护车送至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新增病例2基本情况:患者王某某,女,55岁,临时工,现住海州区江化北路江化小区。有做过胃窦部手术史。目前在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我区已经对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到的该例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其需要调查的活动轨迹如下:
1月26日,居家;
1月27日,上午居家,午餐后去邻居家打牌,17:00结束后居家;
1月28日,居家;
1月29日,患者被追踪为密切接触者,开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未追踪到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拨打所在街道(镇)电话进行登记(见附件)。
2.相关人员不得外出,自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与家人做好隔离防护,监测体温至自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联系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该患者的密切接触史。
3.相关人员需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护人员陪同乘坐指定车辆到定点医院就诊,外出就诊全程需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居家隔离人员如需咨询,请致电海州区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0518-80703575;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8-85606087。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有了你们的紧密配合,我们一定能战胜疫情!
海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各镇街、园区、岗埠农场联系电话:
1.浦南镇:0518-87452001
2.新坝镇:0518-86097200
3.锦屏镇:0518-85300888
4.板浦镇:0518-80775520
5.新浦街道:0518-85459659
6.浦西街道:0518-85456984
7.朐阳街道:0518-85431301
8.新东街道:0518-83087720,0518-80538679
9.新海街道:0518-80307609,0518-83088761
10.海州街道:0518-85430119
11.幸福路街道:0518-85437537
12.路南街道:0518-85571799
13.新南街道:0518-85480478
14.宁海街道:0518-85959003
15.洪门街道:0518-85254613
16.新浦工业园:0518-85287761
17.海州工业园:0518-80322331
18.岗埠农场:0518-80682007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联系电话:
1.海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655139888
2.新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045138552
3.浦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261335518
4.孔望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961332560
5.洪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645138552
6.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61327675
7.新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815616898
8.路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655130090
9.板浦镇中心卫生院:18961392120
10.浦南中心卫生院:15896107037
11.中正卫生院:13851217721
12.新坝卫生院:17305180007
13.宁海卫生院:13585283628
14.锦屏卫生院:18961366588
15.岗埠医院:15961390620
请所有市民严格遵守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控疫情、群防群治”十项措施的通告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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