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现就村(社区)、住宅小区在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进出车辆、人员管控工作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从严限制居民出门。严格执行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实施意见》,由各镇(村、社区)、区住建局(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统一制发《出入证》;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家庭除外)每两天可安排1名家庭成员持《出入证》出门购买生活必需品;其余人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外出。
二、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车辆进出。对确需外出工作的人员及其车辆,由所在单位出具《需要外出工作证明》,各镇(村、社区)、住宅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审核并原则上保障其正常上下班时间顺利进出,不能影响主次干道交通秩序。不得限制居住在本村(社区)、小区从事执法执勤(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医疗救护、应急处置、新闻报道等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车辆进出时间。
三、严格人车登记检查工作。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证通行。疫情监测值班岗对进出人员和车辆必须严格核实《出入证》《需要外出工作证明》等证件,确保人员、车辆信息与证件一致;要明确专人负责登记,不得由出入人员自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进出人员体温、外出事宜等事项,确保“逢人必查”“逢车必检”。
四、保障执行公务、执法执勤、卫生保洁、应急管理、水电油气维修保障等车辆和人员顺利通行。各镇、村(社区)、住宅小区疫情监测值班岗在核实上述范围的车辆、人员身份信息并做好登记后,应立即放行,不得阻扰、禁入。无特殊情况其他非居住本村(社区)、小区的人员和车辆不准进入。
请青口镇、区住建局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各村(社区)、住宅小区,并督促贯彻落实、执行到位;其中,关于物管小区相关规定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关于村(社区)相关规定由青口镇负责解释。区联合纠察队将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纠察、通报。
各镇可参照本通知要求,在村(社区)、小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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