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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政务服务推出十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1 16:26:42
The Beginning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发展,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于近日制定出台十项措施,以高质量的政务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畅通“网上办”服务渠道。推广“网上预审+快递送”审批服务模式,疫情防控期间,引导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灌南旗舰店及其他部门自有平台,实现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审批(许可)业务网上办理。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收件、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尽量让企业减少或避免到实体窗口咨询或办理投资项目等相关事宜,确保疫情期间审批不间断、不减速。

  全面开通复工复产企业审批绿色通道。设立应急窗口,公布30多个窗口咨询预约电话,对确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通过审批服务“绿色通道”,采取预约办理、应急办理等方式,指定专人帮办代办,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相关审批服务;全面推行“一件事”改革,简化优化企业审批流程,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优先做好防疫相关企业审批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为有需求和能力增加或转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一事一议、急事急办,实现当场办结;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帮助企业尽快取得口罩、防护服、医用帽等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资质,让企业尽快投入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利用政务服务大厅事项集中办理优势,统筹协调医疗、交通等涉及疫情防控领域的审批服务。

  延长调整有关审批服务期限。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年2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由2月17日延长至2月28日;个体工商户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税款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因疫情造成生产经营困难,暂时难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满足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疫情期间发生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最长期限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

  大力推广承诺审批和容缺办理。窗口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企业,符合条件、标准和要求,愿意承担不实责任的企业提供书面承诺,可以直接办理,窗口不再索要证明。申请材料要件没有问题,其他材料允许“容缺受理”,企业填写《容缺受理后补承诺书》,窗口先办,材料后补,确保企业正常复工复产。

  畅通运行企业复工复产求助热线。12345在线平台提供24小时在岗在位,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解答服务,帮助企业答疑解惑;加快分析研判,每日梳理复工复产典型诉求和意见建议,形成专报,为全县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决策依据。

  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主动与招标人沟通,调整开标方式,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推行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网上自动退付,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压缩线下交易时间和空间。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

  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集成服务。疫情期间,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集成服务,容缺办,优先办、马上办,实施一窗接件受理,中心内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核发证件,加快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工复产进度。

  主动上门指导企业复工复产。近期组织工作人员分片对全县约50个重点产业项目进行走访,跟踪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手续办理、帮办代办等贴心服务,全力以赴服务支持重点项目企业复工复产。

  实施减费降税援企政策。对在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强化对物流企业扶持,在办理道路运输证时,积极推广发放“运政苏通卡”,便于车辆享受通行费8.5折优惠。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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