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衡水枣强县在隔离点筛查出7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23:系无症状感染者16的母亲
4月10日,9:00-21:30在信誉楼南步行街黄焖鸡米饭。10:00-10:20到新源蔬菜水果店购物。
4月11-12日,7:30-21:30在信誉楼南步行街黄焖鸡米饭。
4月13-17日,因疫情小区封控(每天下楼采集核酸)。
4月18日,7:30-21:00在信誉楼南步行街黄焖鸡米饭。15:00-15:30骑电动车到丰达水族购物。
4月19日,15:00自驾车到肖张镇肖张村。
无症状感染者24:系无症状感染者17的母亲
4月11日,19:10到鑫森超市(城市花园商业街)购物。
4月13日-17日,因疫情小区封控(每天下楼采集核酸)。
4月19日,8:00左右自驾车到王常乡仝站里村大队部。13:50自驾车到大营镇赵王滩村。17:20到鑫森超市(城市花园商业街)购物。
无症状感染者25:系无症状感染者14的母亲
4月10-12日,7:10-12:00、13:10-18:30在公司上班。
4月13-17日,因疫情小区封控(每天下楼采集核酸)。
4月18日,7:10-12:00、13:10-18:30在公司上班,20:30送孩子到楼下广场玩。
4月19日,7:10-12:00、13:10-18:30在公司上班,20:20到君发超市(帝景城小区门口)购物。
无症状感染者26:系无症状感染者22的母亲
4月18日,7:50-13:25、11:20-16:50接送孩子上下学,其他时间未外出。
4月19日,7:50-13:30、11:30-17:00接送孩子上下学。19:05到缘林水果店(鸿基家园小区)购物。19:30到老牛便利店购物。
无症状感染者27:系无症状感染者1同事的丈夫
4月 16日,10:00左右到枣强镇卫生院拿药。11:00左右到枣强镇崔村铺村。
4月18-19日,8:00-11:30、13:30-17:30在单位上班,其他时间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28:系无症状感染者17的外祖父
4月18-19日,在大营镇赵王滩村居家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29:系无症状感染者15的母亲
4月19日,8:15骑电车到枣强镇范柳林村。10:40到枣强镇王李枣林村。14:00到河北空调公司对面看油菜花。15:00到董子公园游玩。20:30到万福家超市(帝景城小区北门)购物。21:28到百顺福超市(帝景城小区南门)购物。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1、请在以上时间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电话向居住地农村(社区)报告,在家静待、足不出户,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对不报、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落实或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拨打120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3、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