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卢龙县发现一例阳性感染者,已于当晚22:00送至秦皇岛市三院诊治。现将其主要轨迹公告如下:
4月18日晚,从迁安市卡点步行至刘家营乡三里店村绕开卡口,通过河堤后,由他人驾车接往卢龙县刘家营乡水峪村翅冀矿业渣子厂,途中在桃林大街与卢青路交叉口东行260米路南的艳友超市门口的炸串摊位买炸串,微信付款时间是20:52。在摊主炸串期间,在桃林大街与卢青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的艳友超市(总店)购买东西,停留十分钟左右,随后驾车约21:10左右抵达,21:35左右与同事聚餐,22:10左右回到翅冀矿业渣子厂宿舍,后未再外出。
4月19日8:00在卢龙县刘家营乡水峪村翅冀矿业渣子厂工作,11:30下班后在单位食堂就餐,12:00回到岗位继续工作。19:30下班后在翅冀矿业渣子厂食堂就餐,后回到宿舍,未再外出。
4月20日8:47自行驾车(车牌号:辽P RJ397)前往卢龙县医院进行核酸检测,9:33到达卢龙县医院,在收费窗口排队缴费,后步行前往户外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随后自行驾车(车牌号:辽P RJ397)离开,10:30左右抵达刘家营乡卫生院再次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10:33左右自行驾车(车牌号:辽P RJ397)回到翅冀矿业渣子厂宿舍,未再外出。16:00左右由县防控办安排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康养医院隔离点。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该确诊病例及其密接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镇、街道、农村(社区)报告,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多锻炼,出门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