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州区市场经营主体和重点项目
复工复产复业的通知
鉴于目前海州区为全域低风险地区,现就有序恢复市场经营主体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复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类别
(一)农业
积极推进种子、饲料、屠宰、水产企业以及蔬菜种植主体、合作社全面复工复产,种子、饲料、屠宰、水产企业向各镇街、园区、农场报备。蔬菜种植主体、合作社员工须在非密闭空间保持一定距离工作。
(二)工业
有序推动所有符合防疫条件的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规下工业企业由所属镇街、园区、农场审核批准,规上工业企业由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三)服务业
1.以下市场经营主体先报批后复工
(1)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场所(餐饮暂缓堂食),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
(2)写字楼由房东或物业统一申请;
(3)宾馆酒店、旅社、民宿;
(4)仓储物流企业;
(5)用工10人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
(6)理发店(预约制)。
2. 以下市场经营主体暂缓复工
各类文化场馆、图书馆(城市书房)、景区公园室内场所、博物馆、美术馆、书店、室内体育健身场馆、游泳馆、宗教场所、影剧院、酒吧、茶社、网吧、KTV、游戏厅、台球室、美容美体院、舞蹈房、小诊所、浴室、SPA会所、瑜伽馆、演艺场所、足浴店、保健按摩店、采耳馆、香薰艾灸馆、针灸馆、密室逃脱、剧本杀、室内动物园、轰趴、美甲店、麻将馆、棋牌室、儿童游乐项目、线下培训机构、餐饮堂食等非生活必需的人员集聚性密闭场所暂缓开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以下市场经营主体先报备后复工
除以上两类之外的市场经营主体自查具备防疫条件的,向各镇街、园区、农场申请递交承诺书并报备后,即可营业。快递行业复工另行通知。
(四)重点项目
对纳入2022年度全区投资计划的重大项目,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所有项目应复尽复。项目责任主体及属地单位要帮助加快项目复工及建设进度。
二、强化复工指导监管
各市场经营主体复工标准均参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防疫工作指南。农业企业要根据自身生产特点,落实好防疫措施,各镇街、园区,农场及区主管部门要做好指导督查,促进其尽快复工;工业企业,由属地派专人驻厂指导督查,区主管部门加强督查,督促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服务业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重点项目,由各项目主管单位及项目属地督促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各镇街、园区、农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各市场经营主体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市场经营主体复工后要加强自身管理,如检查发现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一次给予警告并整改,二次给予停业整顿。
海州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