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符合条件的滞留人员可从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受理窗口或在所在乡镇(街道)上门服务时领取《滞留扬州主城区外地人员返程申请单(非自驾人员)》或《滞留扬州主城区外地人员返程申请单(自驾驾乘人员)》,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提交给所在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或乡镇(街道)上门服务人员,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来扬机(车)票凭证或高速公路通行费凭证、住宿凭证(住院出院人员提供住院医院出院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临时来扬的佐证材料(可为复印件或电子件);
(2)近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2次间隔24小时以上)阴性证明;
(3)“苏康码”绿码。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完整提供佐证材料,并对填写内容及所提供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