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操作指南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处于低风险区域,受疫情影响已经停产或部分停产、目前有复工复产需求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复工前要做到五个“严格”
1、严格落实“五有”“两员”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将疫情防控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体系。做到“五有”、设置“两员”,即有本企业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
2、严格审定返岗职工。按照《扬州市企业全员排查工作指南》的要求,重新开展一次全员排查,掌握员工最新的健康状况、“两码”情况、核酸检测结果、疫苗接种情况、本人和同住人员行动轨迹、现居住地风险等级等信息,确定复工人员名单。对于全员排查信息存在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与从隔离点返回且居家健康监测未满7天人员共同居住的职工,暂时不得安排返岗。
3、严格做好场所消杀。提前做好办公区域、生产车间、经营场所,以及食堂、宿舍、卫生间等职工生产生活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组织场所消杀培训,开展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杀。
4、严格排查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针对因疫情防控和停工造成的安全生产隐患(含省市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到位。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员工未到岗的不得复工复产。落实好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工作。
5、严格开展职工培训。围绕省、市企业防控和安全生产要求,开展一次全员复工复产培训。同时,应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加强对本单位防疫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测温、消毒、人员管控等疫情防控专业技能。
三、企业申请复工备案的办理流程
1、企业自查。企业对照《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对照检查表》(附件1)内容逐项自查,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上报或上传承诺书、备案表(附件2、3)。推荐使用线上申报方式:手机端访问“扬州工信”、“扬州双创服务平台”公众号;电脑端访问www.yangzhou.gov.cn、sme.yangzhou.gov.cn。
2、复工备案。规下工业企业由所属乡镇(街道)指挥部备案,规上工业企业由属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备案。所有企业备案通过后即可复工(区、镇两级线上备案登录地址与企业上传地址一致)。
3、核查和服务。企业复工后,所属县(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分别对规上和规下工业企业复工前各项准备完成情况、复工后各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凡是不达标的,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责令企业停业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复工。
市工信局将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复工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同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4、驻厂员驻厂联络。各县(区)要完善驻厂挂钩服务,选派精干力量,向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派出驻厂联络员(规模以下企业派驻巡回联络员),负责指导企业自查、核实备案和协调保障等工作。
四、企业复工后需落实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企业要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过渡期和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1、加强入口管理。入口处,有专人测温登记、查验“两码”、查验首次进入企业人员或首次返岗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推广使用“扬城扫码通”。
2、做好健康监测。每日摸清员工体温、“两码”、最新核酸检测结果、本人和同住人员轨迹,详细询问有无异常症状,做好记录备查。定期更新完善员工花名册,与全体员工签订承诺书。
3、加强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和物品定时消毒、加强通风换气,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适当增加消毒次数。食堂实行错峰分时就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公共卫生间配备洗手设施和符合条件的洗手液。
4、做好疫苗接种。建立涵盖员工总数、应接尽接人数、已接种人数、未接种人员确定接种时间、无法接种人员详细原因等内容的信息台账,督促员工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5、加强健康教育。利用电子屏、橱窗、内部邮件等形式,将病毒传染性、危害性和各类防控指南宣传到企业职工。引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按照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各项常态化措施落到实处。
6、加强过渡期人员管理。恢复常态化管理14天内,对员工实行住处和工作场所“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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