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通报(8号)
周某某,女,36岁,1月21日自驾从湖北省襄阳市回沛县,1月31日发热住院,2月2日经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阳性,待省复核确认中。目前被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收诊和隔离治疗,相关方面正开展病例调查、疫点处理、追踪排查密切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早8:30一家四口自驾(车牌号为鄂FH9Y79)从湖北襄阳市出发,12:30分左右途经河南某服务区(具体服务区名称本人记不清)停车吃自带泡面,停留约25分钟,约16:30到达沛县张寨镇张庙村朱庄家中。
1月22日14时30分,由村委会告知需实行居家隔离。
1月22日下午至1月24日晚居家观察,仅与家人接触(其丈夫和两个儿子及公公、婆婆)。
1月24日晚上,周某一家四口与公公、婆婆、其丈夫的哥哥一家(哥哥、嫂子、侄女、侄子)在朱庄家中吃年夜饭,饭后哥哥一家离开。
1月25日至1月30日居家观察。
1月30日晚上出现发热,由村卫生室人员(程某某)送药上门,但未与患者接触,交予其家人后离开。
1月31日13:30由其丈夫开车(车牌号为鄂FH9Y79)去人民医院就诊,约14:00到发热门诊。
14:55挂号室挂号,工作人员张某,一级防护。
15:27发热门诊就诊,医生刘某接诊,二级防护。
15:44-15:56采咽拭子、血液标本。查血细胞分析,化验人员孟某某,二级防护。
16:00到CT室拍片,刘某某登记接诊给予拍片,二级防护。
17:00,120送至嘉华医院治疗,全过程佩戴口罩。
2月1日14:00嘉华医院用120专车转诊至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东院。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
2、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4、居家隔离人员如需咨询,请致电值班电话:
县疾控中心0516—89633980
沛城街道13512578929
汉源街道15895255955
汉兴街道18952229907
大屯街道18361332880
龙固镇13852025186
杨屯镇13505209996
安国镇15250914756
朱寨镇15190699696
栖山镇13775810519
鹿楼镇19961969797
河口镇18052105601
敬安镇13605226672
张庄镇13852221697
五段镇15052000541
魏庙镇13921799761
胡寨镇15298715206
张寨镇15162247930
湖西农场13512571663
沛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疫情通报(7号)
魏某,女,26岁,徐州某技术学校教师,为疑似病例杜某的密切接触者。1月10日从徐州自驾回沛县张寨镇唐楼魏老家,1月29日发热住院,1月31日经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为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阳性,待省复核确认中。目前被徐州市二院收诊和隔离治疗,相关方面正开展病例调查、疫点处理、追踪排查密切接触者。其活动轨迹为:
1月10日自驾车由徐州回沛县,无陪同人员。
1月10日-17日10:00居住在家中,无外出史。
1月17日10:00到沛县梦园小区驾车接男朋友杜某,11:00左右到唐楼魏老家家中送节礼。亲戚聚餐(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妹妹、叔叔、大伯、二大伯、堂弟陪餐等共12人)。14:00-15:00开车送杜某回沛县梦圆小区杜某家中,15:00与杜某一起到沛县车管所换驾驶证。15:42进入办证大厅,15:58排队打印证件,16:17取证离开。当时排队人员较多,车管所工作人员有李某、朱某某。然后回梦圆小区,18:00驾车回张寨镇唐楼魏老家。
1月17日-22日在家无外出史。
1月23日从魏老家自驾车到沛县中医院11:29-11:51陪杜某输液,输液位置在儿童输液大厅东南角,全程戴口罩。
1月24日从魏老家自驾车到沛县中医院,8:57-9:01陪杜某到静脉穿刺室,在输液大厅中间位置输液,杜某未戴口罩,魏某戴两个口罩,摘下一个给杜某戴上。9:03自驾车回魏老家。晚上与家人聚餐吃年夜饭,共同聚餐人数约18人,聚餐时间约两个小时。
1月25日在家与前晚聚餐人员一起吃早饭,无外出。
1月26日约17:00去邻居魏某某家串门,约停留半小时,接触7人。
1月27日自感乏力,无外出。
1月28日自感胸闷、恶心、发热(37.4℃)自服安乃近、阿莫西林居家治疗。
1月29日10:00左右到沛县人民医院就诊,叔叔陪同,经魏某描述,两人均戴口罩,且距离较远。在医院就诊期间,挂号、缴费、检查、就诊均是魏某一人完成,未与发热门诊医生以外的人员交流。下午15:00左右,被“120”送嘉华医院。16:00本人要求转入徐州二院治疗,目前在徐州二院(东院)隔离治疗。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自己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
2、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4、居家隔离人员如需咨询,请致电值班电话:
县疾控中心0516—89633980
沛城街道13512578929
汉源街道15895255955
汉兴街道18952229907
大屯街道18361332880
龙固镇13852025186
杨屯镇13505209996
安国镇15250914756
朱寨镇15190699696
栖山镇13775810519
鹿楼镇19961969797
河口镇18052105601
敬安镇13605226672
张庄镇13852221697
五段镇15052000541
魏庙镇13921799761
胡寨镇15298715206
张寨镇15162247930
湖西农场13512571663
沛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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