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20日起,启动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
首批试点城市包括上海市全市
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盐城市
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黄山市
试点全面推开后,将与江苏省现有的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省内通办”,以及换、补领“跨省通办”业务形成补充。在试点基础上,12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将全面实行“跨省通办”政策,届时我省所有派出所户籍窗口、户政办理大厅将全面受理长三角区域身份证异地首次申领和全国身份证“跨省通办”换、补领业务,切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说明
01哪些居民可申请?
上海、浙江、安徽两省一市户籍居民,在我省南京、苏州、盐城3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我省户籍居民到上海、浙江嘉兴、绍兴、台州、安徽合肥市、黄山、宿州7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不能办理。
02哪些地方可受理?
长三角区域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盐城市,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黄山市等10个试点市的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03哪些材料需携带?
(一)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人须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及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04哪些费用需缴纳?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05办理时间要多久?
20个工作日。
06哪些方式可领取?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核对证件信息、核验指纹,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证件。
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的,应在申请时当场办理委托代领或邮递手续。受委托人代领证时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