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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珠海居家和集中隔离人员管理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9 13:36:38
The Beginning

  最新通告!满足这些条件的湖北地区人员可以返珠

  2020年2月13日,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一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和集中隔离及感冒药物管理的通告》,提到:

  一、进一步做好居家和集中隔离人员防控工作。居家和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以及解除居家隔离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需去医院的,应当向居(村)委会报告,居家隔离人员由所在居(村)委会联系救护车送往医院;集中隔离人员由所在隔离点联系救护车送往医院,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不得由亲戚朋友自驾车或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公交车等)前往医院。

  二、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满前,所在居(村)委会应当安排对其进行病毒检测;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满,由所在隔离点安排病毒检测。符合相关条件的,才能解除隔离。

THE END

TAG:人员  医院  委会  救护车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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