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来(返)睢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来(返)睢人员从1月28日0时起至3月8日24时止,从县外返回睢宁地区(包括城市和农村)的所有人员,按照风险等级分为以下4类:
A类:境外(除澳门为低风险以外)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14+14”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政府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集中期间严格遵守集中隔离点各项管理制度。集中隔离满14天,且期间所有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可转入居家隔离观察管理。居家隔离观察:在经属地评估符合隔离观察条件的居家场所接受医学观察,期间必须单独居住,不得与他人共同生活,严禁擅自离开隔离场所,时间一般为14天)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结束后,由属地安排专人专车全程管控,转运至符合标准要求的居家隔离观察场所,并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各地要提前对居家隔离观察场所开展评估,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由属地安排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28天期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可解除隔离有序流动。凡有28天内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参照A类人员执行
B类:省内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需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在家中接受所在村(社区)的日常健康监测。尽量单独居住,如确需与他人共同居住,应避免密切接触。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如确需外出,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后,做好个人健康防护,限时定向往返。)返睢后第7天、第14天采样检测,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有序流动。
C类: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
需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居家健康监测:在家中接受所在村(社区)的日常健康监测。尽量单独居住,如确需与他人共同居住,应避免密切接触。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如确需外出,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后,做好个人健康防护,限时定向往返。)
返睢后第7天、第14天采样检测,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有序流动。
D类:省内低风险地区的非B类人员。
严格遵守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凭健康“绿码”自由通行,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每日2次自我体温检测。核酸检测按照自愿申请原则,由属地落实“愿检尽检”。
请广大来睢返睢人员,按照自身情况,自觉遵守睢宁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