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20-12-09 至 2021-12-31
二、申报条件
1.时间:近3年内
2.对象:从省外来崇川区创新创业的个人(团队)
3.具体条件:
(1)自主创业类人才(团队)(A类)
①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
②从江苏省外来崇川区创业,企业应为近3年内注册成立。按时完成税务、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3名以上非股东的员工缴纳社保费。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
③截至申报年度,申报人需有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④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有清晰的商业模式,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⑤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一般不少于300万元,且本人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6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优先、从高支持实缴货币出资500万元以上的申报项目。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除外。
(2)企业创新类人才(团队)(B类)
①申报人原则上应为全职工作,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
③截至申报年度,申报人需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④创新人才从到企业工作次月起,申报企业给予博士月均薪酬不低于2.5万元,硕士月均薪酬不低于5万元(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银行流水为准)。
⑤申报人为兼职工作的,应来自江苏省外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并满足以上②③④条件,在崇川区工作期间,曾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项或项目成果转化取得明显成效。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人才到申报企业工作三年以上”证明。
⑥外籍创新人才每年在国内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三、政策依据
《崇川区关于建设人才集聚高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崇办发〔2020〕10号)
四、申报资料
《崇川区紫琅英才引进计划扶持资金申请表》注:具体详见当年各批次崇川区“紫琅英才”申报通知
五、享受标准
创业类最高500万元资助、创新类最高200万元资助
六、申请程序
人才申请→窗口受理→区委人才办初审→区财政局复审→资金拨付
七、办理地点
崇川区“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
(地址:江海大道729号和丰大厦B座 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北区一楼19号窗口)
八、窗口电话:0513-85991919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咨询电话
0513-8908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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