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款比例
1.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
2.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人,80万元/户;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调整为30%。
3.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人,160万元/户。
二、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信贷需求
1.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2.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
三、人才购房政策
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人才以及自主创业的各类人才,在海安城区购置首套预售商品房的,按照人才层次给予购房补贴。
(一)对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按每平米6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二)对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高级技师或副高级职称人才,按每平米5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三)对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或技师,按每平米4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四)对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平米3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五)对海安发展有特殊贡献或紧缺急需的人才,可一事一议。上述人才购买改善性二套的补贴标准为首套房补贴标准的75%。
四、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
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子女未满18周岁,施行之日止已生育二孩或三孩),在我市城区购置家庭首套或改善性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凭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在市场价的基础上,二孩家庭给予400元/㎡的优惠,三孩家庭给予600元/㎡的优惠。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