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疾控中心关于动态调整风险地区来(返)红河州健康风险提示
一、抵红河州前7天有贵州、西藏、四川、青海、新疆、海南等地旅居史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西藏、贵州旅居史来(返)红河州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完成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从离开西藏、贵州之日算起。排查9月6日—12日期间有贵州省旅居史的来(返)红河州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4、7 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时间从入返滇之日算起。超过7天的,至少完成“3天2检”;不足7天的,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补足居家健康监测时间差距。
(二)四川旅居史来(返)红河州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每天1次核酸检测,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第4天各完成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三)今日起对有海南、新疆及青海旅居史来(返)红河州人员调整为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管控,入红河州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执行“落地检”和“3天2检”,前期已落实隔离管控的人员,按照前期管控措施执行,完成管控期限,核酸检测阴性的及时解除隔离管控措施。
以上各地区来(返)红河州人员要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或健康跟踪监测期间不外出,由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集核酸。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四)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等风险人员管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红河州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贵州、西藏、四川来(返)红河州人员防控措施。
二、州外来(返)红河州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密切关注入州前7天内行程动态,若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电话和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指挥部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已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暂缓返州。
三、州外来(返)红河州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即来(返)红河州实行“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红河州各县市在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主要景区景点等地设有多个“落地检”核酸采样点,执行“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政策,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检测结果未报告前,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四、州外货车司机入红河州应主动接受测温、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并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落地检”,在红河州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下车”“非必要不留宿”,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离开红河州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并通报目的地或途经地,实施相应的管控措施。对于途经中高风险区域货车司机,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符合要求的,在检查点至目的地间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乡镇)派人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短时间内不离开的,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五、9月10日至10月31日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州人员入住酒店、宾馆、民宿、客栈、旅社等要扫码并实名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非必要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高、中、低风险地区以及实施静态管理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州提前通过“红河健康宝”报备,并报告所在单位、目的地社区(村组)和疫情防控部门,返州后主动配合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八、请广大市民减少聚集性活动,不举办群体性聚集活动,坚持“不安全不举办”“非必要不举办”。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按规定向社区(村)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严禁邀请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参加,继续坚定信心、保持耐心,积极主动配合参与我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来源: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