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接收
办理条件:
1、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常州户籍(个人名义托管档案)
3、已与常州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名义托管档案)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必要时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4、户口簿原件(个人名义托管档案需提供)
5、常州单位有效的招录材料(单位名义托管档案需提供)
办理流程:
一、档案在我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1、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选择“综合办事大厅”中的“个人登录”注册、登录,首页右上角点击“档案及毕业生”,在左边“流动人员档案服务”菜单栏中申请“档案市内转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所需材料; 点击我要办理
2、审核通过后,人才中心之间进行人事档案转递;
3、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申请人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选择“综合办事大厅”中的“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右上角点击“档案及毕业生”,在左边“流动人员档案服务”菜单栏中选择“个人人事档案托管申请”,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个人委托档案保管协议书》,档案以个人名义托管;
4、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申请人将有效的招录材料归档,档案以单位名义托管。
二、档案在我市其他托管单位: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市人才中心二楼人事代理科提出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开具调档函,申请人持调档函至原档案所在地办理转档手续;
2、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申请人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选择“综合办事大厅”中的“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右上角点击“档案及毕业生”,在左边“流动人员档案服务”菜单栏中选择“个人人事档案托管申请”,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个人委托档案保管协议书》,档案以个人名义托管;
3、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申请人将有效的招录材料归档,档案以单位名义托管。
办理时限:
网上审核:1个工作日
现场办理:即时办结
二、档案转出
办理条件:
1、档案在市人才中心托管
2、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所需材料:
1、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
2、新单位出具的录用材料
3、市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或具有管档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规提档介绍信
办理流程:
一、档案转至我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1、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选择“综合办事大厅”中的“个人登录”注册、登录,首页右上角点击“档案及毕业生”,在左边“流动人员档案服务”菜单栏中申请“档案市内转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所需材料;我要办理
2、审核通过后,人才中心之间进行人事档案转递。
二、档案转至我市其他托管单位: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市人才中心二楼人事代理科现场审核;
2、材料无误,办理转档手续。
办理时限:
网上审核:1个工作日
现场办理: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