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 适用企业:注册、纳税在天宁区,且留常员工达到本企业省外员工总数70%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
2. 适用人员: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江苏省外员工,以户籍或身份证为依据,社保情况由人社局负责核实。
3.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审核不严、虚报材料的企业,取消补助,并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取消当年所有项目申报。
4. 鼓励企业结合自身情况,配套员工奖补。
5. 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
6. 本措施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若与上级同类政策措施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备注:
1.“留常”定义: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26日)未离开常州市。2. 咨询电话:0519-69660586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