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
3.在本区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经各镇(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派出所)备案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经各镇(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集宿居住的,提供公安机关对集宿区房屋备案证明。
02选择材料
1.文化程度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2.申请人子女接受基础教育的证明材料:申请积分入学的提供就读幼儿园盖章的证明幼儿就读年限的《家园联系手册》;
3.申请就读小学起始年级的申请人,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现居住地卫生院(医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提供居民健康档案证明;
4.在本区纳税的,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纳税凭证及纳税人居民身份证;
5.在本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6.有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相关证书或认定证明;
7.系我区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学历、学位证明及与现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岗位);
8.在我区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B类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的,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9.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义务捐款的,提供红十字会出具的收据;
10.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无偿献血或者机采血小板的,提供献血证;
11.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12.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做好人好事的,提供区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决定或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材料;
13.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获得区级以上志愿服务优秀或十佳个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志愿者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14.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获得区级以上“优秀农民工”称号的,提供区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15.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规划用途:住宅)的,提供不动产权证;
16.申请人根据《常州经开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积分标准》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