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离新疆喀什来(返)澄人员 健康管理的紧急提醒
10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报喀什地区发现138例无症状感染者,喀什地区启动一级响应。为认真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离新疆喀什来(返)澄人员的健康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向广大市民提醒如下:
一、自10月10日以来,新疆喀什来(返)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社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根据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即日起,有新疆喀什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单位报告,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有新疆喀什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对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应接受社区、单位信息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
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要接受核酸检测,并在指定场所隔离等待,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方可有序流动。
三、请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离新疆喀什返澄后,应配合我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市民要时刻保持警惕,要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和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五、避免与有感冒或类似流感症状的人密切接触;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内旅居史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