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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肺炎防疫期间社保业务办理须知(昆山肺炎防疫期间社保业务办理须知内容)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4 23:33:56
The Beginning

  根据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和市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延迟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开放时间的请示》的批示要求,为有效扼制公共场所的疫情的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3日-9日(不含节假日)的上班期间,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暂停窗口现场业务,以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方式开展。2月10日起,视疫情防控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现场窗口服务,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窗口业务办理提示和建议如下:

  一、首选网上掌上办理优选“不见面”办理

  您可选择登录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58.211.238.62:51891/ksggfw/dept/login)或中国昆山网(网址:http://www.ks.gov.cn),以及“昆山人社在线”微信公众号办理相关业务,如企业社会保险费申报结算、个人或单位参保证明、医保转诊(含居外、驻外)及联网结算登记等。

  二、先电话咨询再预约办理

  对于可能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您可先电话咨询相关工作人员,我们将根据业务风险类别,尽最大可能提供邮寄、电话、微信、QQ等方式灵活办理。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上班工作时间,望理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社保窗口常见业务咨询电话:

  

  三、集聚业务延后办理

  2月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待遇核定及其它关联业务,暂定2月21日后开始办理,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退休人员相关待遇的享受,对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在延期办理期间,医保待遇暂不中断。同时,2月份各类养老金发放调整至2月9日发放。

  四、可缓办业务推迟办

  您如有一些暂时不影响社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业务,如未到办理退休时间点的社保关系转入转出、多地重复缴费的退费业务等,建议您适时推迟办理。

  五、改变现场办理模式

  待服务大厅开放后,对必须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业务,为尽可能减少您在服务大厅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对即办件快速办理,对限时办理的业务,我们将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办结后及时反馈。

  六、优化调整原有办理事项

  1.医保报销区镇、农商行社保金融超市单笔受理金额从5万元提升至10万元;

  2.职工医保门诊三类特殊病种下放至四家市级医院端受理(市一院、市中医医院、市二院、市三院);

  3.腹透液、器官移植抗排异药品供配由每月申请一次调整为每二月一次。

  4.延后受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和居家护理服务业务,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七、涉疫业务绿色通道

  对于涉及疫情的社保业务,如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保待遇的处理,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定工伤后支付工伤待遇的,我们将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做好社保经办工作。

THE END

TAG:疫情  业务  社保  医保  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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