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
,征求期为4月11日至5月8日
【2022年2月】
2022年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部署安排:2022年开始将逐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制参缴,持续关注试点城市业务运行情况,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政策及方案,并根据住建部整体部署,适时推进工作开展。
举措1:非公企业职工应缴尽缴。
加快推进非公企业职工应缴尽缴,有效利用社保、市场监管等数据信息,更新维护靶向数据库,提高拓面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举措2:灵活就业人员建制参缴。
逐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制参缴,持续关注试点城市业务运行情况,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政策及方案,并根据住建部整体部署,适时推进工作开展。
举措3:“房住不炒”。
以保障基本住房消费为前提,合理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加强住房公积金与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的协同,在支持“住有所居”目标上发挥更大作用。坚持“房住不炒”,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形势,优先保障首套房贷款需求,适度满足改善型住房需要。
举措4: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研究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前提下,建立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缴存人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
举措5:放宽军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政策。
允许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限额内自主确定缴存基数和现役军人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来说,此前,军人群体只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后,军人群体可以作为主借款人或独立借款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政策受益面进一步扩大。
同时,放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公积金缴存限制,缴存基数由原来每个月的退役金,调整为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缴存基数,按照相关规定,最高缴存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三倍。
举措6:优化公租房提取。
立足“多层次保障”,进一步落实好共有产权房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化公租房提取政策,支持承租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按月冲抵房屋租金,切实帮助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与住房管理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平台,中心与出租方、承租方及代办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承租方可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直接转账给出租方指定账户,用于支付租金。
举措7:线上业务集中审批。
今年将重点开展审批模式改革,对线上业务实行集中审批,统一业务办理标准,实现人工审核向系统自动审核、即时审批的转变,减少人工干预、降低操作风险、减少审核要件、缩短办事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