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指〔2021〕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企业专项补贴政策,制定本细则。
01补贴对象
相城区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六大新经济产业企业、纳税超千万元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规上物流企业、省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
02补贴标准
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相或在岗工作的,按符合条件的外地员工人数给予企业专项补贴。其中,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相的,按每人500元标准执行;安排留相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执行。以上补贴叠加享受。
03补贴条件
1. 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相的,须符合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期间均在苏州大市范围内。
2. 企业安排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须符合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期间均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在此基础上在岗工作天数按天计算。3. 外地员工是指户籍地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的员工,须在申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且2021年2月在相城区正常参保缴费(不含补缴)。
04企业申报
企业专项补贴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网站为相城人才网(www.szxchr.com)。申报流程如下:
(一)系统申报2月18日至2月25日,企业通过相城人才网“企业专项补贴”系统完成企业专项补贴申报。
(二)留存材料
1. 留相员工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苏周到”app首页“14天行程”栏目查询并截图),14天行程时间范围必须包含春节7天。
2. 在岗工作工资支付凭证和同时段考勤凭证。以上材料由企业留存(无需上传系统),需企业留存的材料保留3年以上,以备抽查。
05其他
1. 苏州大市包括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
2. 春节期间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的,不得申请企业专项补贴。
3. 如发现企业存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行为,追回相应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 咨询电话:67591900、6759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