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24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1个):将金成家园46幢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1个):将金成家园1-9幢,11-45幢,47-49幢,53-55幢,57幢,60-61幢,63、65、66幢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3.姑苏区全域依旧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自2022年4月21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1个):将彩香一村三区96幢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1个):将彩香一村三区1、2、60、61、62、63、69、70、71、94、95、97、98、99、100、101幢及烽火路55、59、61、63、65、67、71、73、75、77、79号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
3.4月22日起,连续7天在彩香一村南区、彩香一村三区、彩香一村四区、佳菱、朱家庄5个社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区域内人员需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当日已采凭证进出小区和场所。区域内小区和各类场所实行“一门一岗”管理,全体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加强个人防护。姑苏区其他区域范围的核酸检测时间另行通知。⇩
4.姑苏区全域依旧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自2022年4月20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和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1个):将娄门外下塘街14-1号2幢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1个):将娄门外下塘街12号,13-1号1幢、2幢,14-1号,14-1号1幢、3幢、4幢、5幢、6幢、7幢,16号,17-1号,17-2号,18号,娄门下塘23号、24号、26号,驳船浜62号、63号、64号、65号、68-2号,驳船浜泵站,冯家村60号1幢、2幢及附楼,永林新村75-85幢、90-102幢,日规路1号1-7幢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3. 4月21日起,连续7天在娄江、永林、东环、新湘苑、相门、宏葑、葑溪、横街、长岛、里河、杨枝、觅渡、杏秀、城湾14个社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区域内人员需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当日已采凭证进出小区和场所。区域内小区和各类场所实行“一门一岗”管理,全体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加强个人防护。姑苏区其他区域范围的核酸检测时间另行通知。⇩
4.姑苏区全域依旧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自2022年4月19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1个):将星光耀花园二期17幢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1个):将星光耀花园二期15、18、19、20、21、22、23幢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3.姑苏区全域依旧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自2022年4月18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1个):将苏锦一村196幢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1个):将苏锦一村197幢、菜锦园生鲜超市及周边门面房再次明确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3.姑苏区全域依旧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自2022年4月16日零时起,姑苏区划定新的管控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管控区:
将姑苏区苏城大道以南、外城河(北)以北、元和塘以西、西塘河以东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小区、严禁聚集”。
▲苏锦街道管控图
二、管控区相关防控措施:
(1)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类企业正常运营,其他单位暂时关停或实行居家办公。(2)所有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和“一门一岗”,严格查验小区出入人员,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工作人员凭证出入。(3)居民原则上居家(参加统一核酸筛查除外)。对特殊困难群众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支持居民线上购物,倡导无接触式配送。严格执行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划区域、分时段、限人员到社区指定地点收取购买的生活物资。(4)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或当日核酸采样凭证。居家时请居民自觉做好健康监测,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继续保持姑苏区全域为防范区,更加严格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规定,请广大居民做到非必要不离开小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10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7个):将十梓街517号,十全街758号,乌鹊桥路106号第三层,苏大北小区6幢、7幢,劳动路289号,劳动路460号,金成家园59幢全部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3个):将乌鹊桥路104号以及北侧两层小楼,苏大北小区除6-7幢外其他区域,金成家园50、51、52、56、58、62、64幢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3.姑苏区全域依旧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10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3个):将苏锦一村164幢、总官堂路1188号3号楼、人民路3110号(3118号)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2个):将苏锦一村137-163幢、165-175幢、192-194幢及周边门面房,总官堂路1188号1号楼、2号楼和4号楼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为避免病毒传播风险,原则上每户2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地点采购生活物资。
3.防范区:姑苏区全域,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4.自4月2日以来,凡去过上述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请停止外出活动,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26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对部分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临时封闭管理,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一、新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区域如下:
1.封控区(1个):将新弄堂14号1幢、2幢、3幢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1个):将东园社区居委会以南,北张家巷以北,北仓街以东,内城河以西(不包括娄门新村、东园管理处),以及对应的北仓街西侧商户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为避免病毒传播风险,原则上每户2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地点采购、领取生活物资。
二、临时关闭苏州有机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苏州市娄门农贸市场。
三、我区一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多次涉及北仓街与北张家巷交叉口公共厕所,时间段为3月22日0点至24日7点左右。现决定临时关闭该公共厕所,并请于上述时间段、地点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街道指挥部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瞒报、谎报个人情况,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伴随的人员,将进行“苏康码”赋黄码,请被赋黄码人员立即联系所在社区(村)登记,并按要求实施7天3次(第1、4、7天)核酸检测,外出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24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1.封控区(1个):将塘坊苑15幢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1个):将塘坊苑1-14幢、16-27幢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为避免病毒传播风险,原则上每户2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地点采购、领取生活物资。
姑苏区全域依旧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15日起,姑苏区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2个):将金阊街道毛家桥社区虹桥小区3幢、平江街道相门社区相门新村11幢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2个):将金阊街道毛家桥社区虹桥小区1至14幢全部以及东边南许巷18号南北楼、前文家巷13号南北楼(除封控区外),平江街道相门社区相门新村(除封控区外)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3.防范区(1个):将姑苏区全域划定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