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张家港消费券预约领取
一、活动有关期限:
1、报名期间:2020年4月7日0时-2020年4月13日12时;
2、摇号时间: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11日、2020年4月14日。前一次未摇中,自动参与下一次,无需重复申请;
3、发券时间:摇号中签结果公布后24小时内发放;
4、消费券期限:2020年5月5日24:00截止使用。
二、活动参与资格
1、报名户籍不限
2、需要在“今日张家港”APP上注册并拥有实名支付宝账号;
三、消费券类型
1.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消费券面值分为3种:50元、20元、10元;
2. 凡报名申请成功、经信息核对无误的消费者均可获得10元消费券1张,与3次摇号中签者同步发放;10元券每人限领1张。
3. 共分3次摇号,发放2种消费券包,中签者可分别获得100元或500元消费券包。其中:100元券包,内含消费券50元1张、20元2张、10元1张;500元券包,内含消费券50元5张、20元10张、10元5张。
四、具体发券方式
1. 网上报名申请:首先需要在“今日张家港” APP上注册并报名参加。需要注意的是,在报名申请时,需要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报名人身份信息相一致的支付宝账号、手机号,报名信息填写出错或与支付宝账号不一致,将导致消费券无法发放。所有申请,一旦申请成功,申请信息不得更改,且每人仅可申请一次,最多可参与三次摇号,摇中即止;
2. 公证处摇号:张家港公证处按照公示时间,采用电脑摇号;前一次未摇中,自动参与下一次,无需重复申请;
3. 消费券发放:摇号中签结果自公布时间开始,24小时内发放到市民的对应支付宝账户。账户发放逻辑:根据市民在“今日张家港” APP上填报的申请信息匹配支付宝账户;
备注:如您有多个支付宝账号,我们将依据您申报时填写的支付宝账号发放卡券,每个身份证号只能申报一个支付宝账号。若身份证号跟支付宝账号不一致将无法领取卡券。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消费券可在张家港区域内(行政区域)支持支付宝收单(非转账)的商户使用,有效期至5月5日24:00,具体以“支付宝-卡包”页面展示为准。
1. 单笔消费满30元,可抵扣消费券10元;单笔消费满60元,可抵扣消费券20元;单笔消费满150元,可抵扣消费券50元。每单笔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每人每天在同一商家限用2张消费券。
2. 在消费券有效期内订单发生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3. 单张消费券不能拆分使用,不重复使用,不找零。
领取指南(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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