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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就诊要求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2 10:25:24
The Beginning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工作,根据汕尾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医疗救治组、汕尾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哨点监测工作专班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预检分诊工作的紧急通知》(汕卫函〔2022〕44号)要求,现将门诊就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进入医院的患者及陪同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就诊(危急重症等情况除外),急诊患者需立即同步进行核酸检测。

  2、全面落实“四必查一询问”制度,加强行程卡联查,发现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将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3、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者必须到发热诊室就诊。

  特此告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陆丰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1月14日

THE END

TAG:汕尾  指挥部  疫情  核酸  陆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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