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本措施从12月14日12时起执行)
1.对高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来(返)粤人员开展14集中隔离(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第1、4、7、14天各开展一饮核酸检测。
2.对中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来(返)粤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第1、4、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对有“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除中高风险地区外)”旅居史来(返)粤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健康管理措施(第1、4、7、14天检测核酸)。
4.对高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来(返)粤人员开展“三天两检”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 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5.对“浙江宁波市、杭州市和绍兴市,黑龙江哈尔滨市”来(返)粤人员开展“三天两检”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 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6.对中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不含广州市)来(返)粤人员开展“四个一” (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扫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7.对“北京市海淀区、陕西咸阳市和西安市、河北石家庄市、江苏南京市和无锡市、广西崇左市、广东东莞市大朗镇”来返粤人员开展“四个一”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8.对推送名单中红码人员,按照红码人员现行管理规定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9.对推送名单中黄码人员“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均为阴性后黄码转为绿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