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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疾控提醒韶关市翁源县来清人员需及时报备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1 12:41:23
The Beginning

  请以下相应时间曾旅居(含途经)这些地区的人员主动报备:

  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4月1日以来);

  山西省:朔州市(4月6日以来);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4月3日以来)、兴安盟(4月7日以来);

  江苏省:扬州市(4月7日以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4月10日以来)、乌苏市(4月10日以来)。

  市疾控中心呼吁每一位市民近期外出,请有意识地记录好自己的活动情况,人人都做流调员,并请耐心接听我们流调员的调查电话。

  一、如与官方通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清人员,请在抵清后立即同时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主动报备(报备电话可通过12345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清远发布”查询),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疫措施。

  二、对近14天有“上海市、吉林省全域”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从省外来(返)清人员,实施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凭24小时有效核酸阴性证明,抵清后可只检测1次)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应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主动报备。

  情形一:有省外未报告疫情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情形二:有省外报告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前3天落实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

  四、近14天有省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抵清,抵清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配合社区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情形一:有防范区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9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5、14天检测核酸)”,前5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

  情形二:无防范区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实施“3天2检(第1、3天检测核酸)+11天自我健康监测”,原则上前3天实行“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已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

  六、我市在高铁站、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有核酸检测点,来(返)清人员需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全市核酸采样点(含黄码采样点)设置情况,均可以在百度、高德地图搜索。个人有瞒报、谎报或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THE END

TAG:核酸  清人  报备  疫情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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