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市疾控中心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一、如您近14天从福建省来(返)揭,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倡导您在48小时内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开展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二、 对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旅居史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福建省莆田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揭后,要按照省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相应的健康管理。
四、持续关注自己的粤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粤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五、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市民要持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时下最IN“防疫四件套”: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一米线。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六、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尽快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八、提醒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监测及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等疫情防控措施,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