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2月18日,茂名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现阶段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
对来自湖北、浙江温州的抵茂人员,一律进行不少于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满并经核酸检测为阴性的,由县(区)级疾控中心或基层医疗机构出具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对持有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或近14天一直在广东省居住的证明的上述抵茂人员,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不必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
对出租屋的原租客,若持有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或近14天一直在广东省居住的证明,则不得视为外来人员而禁止入内。
以下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