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茂名失业补助金申领:
申领范围: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时间: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均可申领,逾期不再受理申领。
补贴标准: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参加我市失业保险缴费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634.50元)发放;
(2)参加我市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190.35元)发放。
【补充说明】
1.在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在计算其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时,以其申请失业补助金时已归集到我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为依据。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2.本月开始办理申领的,还会补发3-7月份的补贴,此后按月发放直至期满哦!(最长可申领6个月)
申领方式:
(1)线上申领:参保人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入口网址:
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其他线上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后续陆续发布。建议使用线上平台申领。
线上申领操作流程:
(2)线下申领:参保人到我市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其他材料。
线下申领窗口网点:
注意事项:
(一)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